2025年7月20日,第一届“财税金融法治现代化与商事仲裁创新发展”学术研讨会在宁夏中卫市隆重召开。本次会议由皇冠crown·(中国)官方网站、宁夏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中卫仲裁委员会联合主办,皇冠crown·(中国)官方网站宁夏校友会、中卫市律师协会、广东卓建(银川)律师事务所、宁夏千策律师事务所、宁夏永东律师事务所共同承办。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南开大学、皇冠crown·(中国)官方网站、北京工商大学、辽宁大学等高校,以及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中国法学会银行法研究会、宁夏法学会、中卫仲裁委员会等机构的140余位专家学者与实务人士参与本次会议。
一、开幕式
开幕式上,宁夏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芳教授代表主办方以热情洋溢的话语,向每一位远道而来的嘉宾致以最诚挚地欢迎。她表示,本次研讨会从黄河岸边的商事纠纷化解实践,到新时代财税金融法治的制度创新,各位与会嘉宾将用学术智慧回应“如何让规则更适配发展”的时代之问。
宁夏法学会秘书长王启贺立足地方发展实际,回顾了宁夏法学会在法治建设中的坚实足迹,主动服务全区改革稳定发展大局,特别是宁夏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积极投身全面依法治区实践,围绕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领域深入开展法学研究和法律服务,为依法服务保障美丽新宁夏作出了积极贡献。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原院长贾绍华教授指出,本届研讨会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财税金融仲裁领域的具体实践,也是当下新发展生产力培育的重要着力点。研讨会将财税金融法治现代化与商事仲裁创新发展相结合,将为宁夏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区域竞争力注入强劲动力。
中国法学会银行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徐孟洲教授认为,财税金融法治现代化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支柱;是国家科学治理国民经济运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法治保障。研讨会为深入探讨财税金融法治建设等相关议题提供了一个高质量交流的平台,期待诸位嘉宾为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建言献策。
中卫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刘小亮主任介绍了中卫仲裁委员会的创新探索,秉持“公正为基、专业为擎、高效为径、优质为魂”的仲裁理念,突破地域限制,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精神为指引,主动融入区域发展大局,为维护金融市场稳定贡献仲裁力量。近年来,中卫仲裁委员会相关成果获“宁夏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殊荣,举办本次研讨会对商事仲裁创新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
二、论文颁奖
本次会议收到学术论文近80篇,主办方按照严格的评选程序和标准评选出优秀成果并颁奖。本次论坛设优秀论文奖,主要表彰45周岁以下青年学者。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市税收法制建设研究会副会长郝琳琳宣读本次论坛征文获奖名单,中国法学会银行法研究会副会长徐孟洲教授、中卫市律师协会会长刘存仓为获奖者颁奖。
三、主题报告
主题报告环节由皇冠crown·(中国)官方网站副校长、陕西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张荣刚教授主持。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贾绍华教授、复旦大学公共绩效与信息化研究中心主任牛军钰教授、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原副院长伊专教授、辽宁大学任际教授、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郝琳琳教授、北京中书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邹义主任围绕会议主题做了精彩分享。
贾绍华教授围绕《领域法学视域下的法际协同与跨境涉税争议仲裁机制》作专题报告。他以领域法学的“问题意识-系统整合-协同治理”方法论为框架,构建涉税争议解决机制,并从税收征管法修订的法理突破与制度创新、法际协同的程序衔接与争议预防、跨境涉税争议仲裁机制构建三个维度平衡公权与私权的关系,处理国际税收协调关系,通过程序性、终局性提升规则可预期性。他指出,面对数字经济变革与国际税制重构的双重挑战,必须持续深化法际协同机制,在立法层面强化法规互洽,在执法层面构建程序衔接闭环,在司法层面完善涉税争议机制。
牛军钰教授围绕《AI大模型技术及其在税务领域应用探索》作专题报告。她从AI应用案例深度解析AI大模型技术在税务领域应用探索,明确指出AI赋能税务数字化转型面临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伦理道德、人才缺口三大挑战。为有效解决以上挑战,一要聚焦数据是新能源,打通“数据孤岛”,建好“数据高速公路”,让AI用海量信息炼出治理决策的“黄金配方”。二要聚焦流程再造革命,AI倒逼政府审批从“跑断腿”变“AI秒办”,企业从“经验管”转“智能控”,重塑国家治理现代化筋骨。三要聚焦生态共同体,政企共建AI大模型“发电厂”,避免重复造轮子,用协同创新孵化数字经济新物种,夯实高质量发展底盘。
伊专教授围绕《新经济 新业态 网络经济涉税风险防范》作专题报告。她从网络经济/网络主播涉税风险、平台企业信息报送要点、平台企业合规成就未来三方面解析网络经济涉税风险防范,并明确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税务机关“强基工程”、强化平台报送三个应对防范措施,织密税收风险“防控网”,强化税收公平。
任际教授围绕《国际调解院:背景与前瞻》作专题报告。她指出国际调解院是解决国国际争端的平台,是有权威、有效力的调解机关,具有制度创新的价值、解决边缘化问题的价值,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国际社会和国际关系注入了非常强的动力。她从四个方面指出国际调解院的前瞻远景,一是国际组织机构方式改变,二是政治调解方式的改变,三是国际力量对比的改变,四是解决争端更温和、更有效的改变。
郝琳琳教授以《促进特殊需要信托高质量发展的税法保障》为题进行主题报告。当前特殊需要群体的制度供给和产品供给严重不足,她认为特殊需要信托已成为解决该问题的重要途径。在进行特殊需要信托税制立法时,应采取“融入式立法”的方式,对涉及特殊需要信托的税收法规进行逐一调整。同时,通过流转税的差异化规制、财产税的制度约束与突破、税收优惠的正当性审视进行激励优化,从而促进特殊需要信托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邹义主任以《防风险、强治理、立法治:金融现代化的核心命题》为题进行主题报告。他指出,金融法治现代化不只是“有法可依”,更在于“善法善治”,在于从规则设计到机制运行的系统提升。针对当前金融法治建设存在的短板与难点,应当构建金融风险化解的“四梁八柱”实现“事前识别、事中应对、事后处置”的闭环,通过“立法—监管—司法—守法”的联动,具体提出建立金融法治现代化的五个路径。
四、分论坛研讨
在下午的分论坛上,与会专家围绕“推动财税法治建设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金融法治现代化与风险化解机制”“财税金融法治与商事仲裁创新发展”等核心议题展开热烈研讨,为财税金融法治与商事仲裁的创新发展贡献了专家智慧。
(一)第一分会场
第一分会场以“推动财税法治建设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为议题,由皇冠crown·(中国)官方网站经济法学院副教授席晓娟担任主持人。
陕西省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卢阳以《治理去中心化金融(DeFi)税收流失风险的路径研究》为题进行汇报发言。他指出,随着我国税收征管数字化的持续迭代升级,税收流失的情况得到了显著改善。然而,去中心化金融(DeFi)具备了货币的支付能力,可以履行货币的职能,但对应的“类货币”资产却游离于主权货币的监管能力与体系之外。导致以去中心化金融(DeFi)对应的“类货币”资产作为交易媒介的商业活动,税收流失问题反而更加严峻。因此,需要通过金融监管和税务监管的协同创新,抑制去中心化金融带来的税收流失问题。
江西省社科院研究员杨秋林以《完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为题进行汇报发言。他认为,税收是国家筹集财政收入的主要方式、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更是联结政府与市场主体的重要纽带。作为以调整财税关系和解决财税问题为己任的发展促进法,我国财税法对于发展新质生产力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我国税权纵向分配呈现中央集权特征,税收立法权专属于中央。财税体制改革、财税法制度的完善,能为发展新质生产力营造良好的财税法治环境并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完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对于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意义重大。
宁夏律师协会财税委主任胡曙雁以《跨境资本流动中的税务治理》为题进行汇报发言。她通过个案探讨非居民企业转让境内股权征税问题,并指出在2015-2025年我国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征税案例增长23%-37%,单案最高征税17.8亿元。这其中,税收管辖权和跨境税源争夺成为核心问题,税务治理和财税政策对交易结构、税负及国家税收权益的影响值得深入探讨。间接转让、税收协定利用、转移定价操控等非居民企业避税模式,已经成为税务稽查的焦点。智慧税务监管要求建立全流程税务风险合规管理体系,适应国际税收环境变化。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胜以《居民境外收入缴税义务与应对策略》为题作专题报告。他指出,在CRS信息交换机制全面落地的背景下,中国税收居民的境外收入已由“隐秘地带”转为“透明地带”。在合规路径上,应把握“身份—申报—抵免—披露”四个关键节点:首先依据住所及183天规则精准认定税收居民身份;其次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完成自行申报,避免滞纳金与行政处罚;再次运用税收协定中的抵免法、相互协商程序等工具,合法消除双重征税;最后依托CRS做好跨境资产完整披露,防范信用惩戒与刑事风险。通过“主动合规+规则运用+信息透明”三位一体的策略,实现个人税务安全与全球资产配置的平衡。
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马菊花以《论税法中的家庭概念》为题进行汇报发言。她认为,我国税法对“家庭”的概念界定呈现多元标准并存状态,包括亲属关系、共同生活、户籍等要素的不同组合。这种立法分散性导致纳税主体识别模糊、规则适用冲突等体系性龃龉,侵蚀税收法定的权威基础。她提出,税法家庭概念坚持法定原则,在认定标准方面以民法家庭成员为整体性参考,认定立场应保持家庭成员结构稳定,认定态度方面应允许税法家庭成员作扩大或限缩,认定方法上应对税法家庭成员做概念补充。最终实现税收规则外在形式与内在价值的体系融贯,调和法律确定性与生活多样性之间的差异。
南开大学经济法学博士生吴梅玲以《财税法治创新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为题进行汇报发言。她结合全国首例专项债投向政府投资基金试点,指出2024年底我国实行专项债券投向领域“负面清单”管理,将政府投资基金从禁止范围中移除。2025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又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出资设立基金的相关要求,为专项债资金合规注入政府投资基金提供了更为细致的操作指南。这一系列突破性举措有助于专项债资金使用效益优化,对促进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意义重大。
皇冠crown·(中国)官方网站硕士研究生侯文超以《新质生产力驱动的财税协同机制重构:数字税及可税性理论构建与中国立法实践》为题进行汇报发言。他认为,新质生产力驱动的数智化转型重构财税金融协同机制,传统税法面临技术赋能与制度滞后的双重张力。通过构建“数字税基可税性”理论框架,提出“三层可税性模型”(经济-法律-技术),并设计“法律触发机制”调和税法稳定性与技术创新矛盾。为解决课税事实认定障碍、税收管辖权真空、算法权力扩张与纳税人权利冲突三重困境,他提出“四维立法重构方案”:修订《税收征收管理法》增设技术合规条款,创设“数据资源税”实现梯度征税,构建“税务-网信-市监”协同监管平台,推动OECD双支柱方案本土化改造。
兰州财经大学财政与税务学院硕士研究生石雁茹以《商业银行控股股东加重责任制度完善研究》为题进行汇报发言。她以我国各省区2013-2022年数据为样本,借助实证模型深入探讨税收优惠、科技创新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内在联系。研究结果表明,税收优惠对经济增长具有正向促进作用;科技创新在税收优惠与经济增长间存在显著中介效应;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相比税收优惠对经济增长有更强的显著性。鉴于此,我国应不断优化税收优惠设计、加强区域间协调并不断加强科技创新建设。
北方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庆国、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孙伯龙担任本会场的与谈人。刘庆国教授指出,当前税收治理面临新兴领域与国际化的双重挑战,前四篇论文从DeFi税收风险、跨境资本流动等角度切入,为完善法律框架、强化技术监管、深化国际合作提供了多维思路,对提升税收法治效能具有重要实践价值。孙伯龙副教授认为,税收研究需持续拓展理论纵深,后四篇论文对税法中的家庭概念、数字税等基础问题进行了创新性探讨,既深化了学术认知,也为数字经济时代的立法提供了理论支撑,推动税收研究向精细化、体系化发展。
(二)第二分会场
第二分会场以“金融法治现代化与风险化解机制研究”为议题,由海南华宜财经研究院院长、海口经济学院教授贾宜正担任主持人。
北方民族大学法学院讲师马羽思以《商业银行控股股东加重责任制度完善研究》为题进行汇报发言。她认为,商业银行控股股东处于信息优势地位,股权结构过度集中,存在控制权滥用的风险。为弥补有限责任和政府救助的双重道德风险,应完善商业银行控股股东加重责任制度。首先,完善以商业银行控股股东为责任主体,以资本充足率为适用条件,以补充银行资本和分担银行损失为责任方式。其次,采取授权性和义务性规定相结合的方式,实现自我救助、市场救助和政府救助的有机结合,进行程序设置并形成有效的监督。最后,健全银行处置法律制度体系。如加强市场化处置,创新金融监管模式,完善银行退出机制。
渤海大学法学院讲师王月以《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财政法理论重释及其制度构建》为题进行汇报发言。她指出,随着土地财政收入的下降与数据财政的兴起,我国地方政府陆续开始了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实践探索。然而,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以数据为核心生产要素,与传统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存在较大差异,应当在财政法领域进行理论重释以解决传统财政法存在的特殊利用悖论,进而在此基础上提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财政收入制度、财政支出制度与财政管理制度构建方案。
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吕佳欣以《损失吸收视域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功能定位》为题进行汇报发言。她从金融风险处置的特殊性切入,指出问题金融机构的处置无法适用普通公司破产程序。进一步归纳了金融风险损失吸收机制的参与主体与顺位逻辑,并以此衡量金融稳定保障基金,提出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的定位、功能及其与相关制度的协调方式。
宁夏宁人(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温馨以《金融涉税数据共享的问题检视与法律规制》为题进行汇报发言。她通过分析数据经济时代,国内金融涉税数据共享的必要性与困境,提出国家层面应通过建规则、划红线的方式以打破金融机构和税务部门行业的数据共享壁垒,规范金融涉税数据共享的边界,推动金融涉税信息交互,提升税收征管质量与效率。
皇冠crown·(中国)官方网站硕士研究生杨康以《“执转破”启动程序的现状检视与路径构造》为题进行汇报发言。他从民商事程序的功能发挥视角检视执行转破产程序的启动难困境,对金融安全稳定发展的负面效应,从市场资源优化配置、债权人利益的平等保护、对当事人主义诉讼局限的弥合,证成职权启动方式的正当性,提出构造当事人申请为主,法院依职权为辅的双轨制启动路径,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硕士研究生张陈军以《破产清算程序中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债权优先顺位研究》为题进行汇报。他认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债权具有公益属性,其权利基础为《宪法》第9条的全民自然资源所有权,权利内容体现为《民法典》第1235条的环境利益修复性救济,涉及公众生存权与代际公平。因此,应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清偿。他建议在《破产法》修订时明确其优先顺位,完善司法解释并发布指导性案例,构建“职工债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债权、税收债权、普通债权”的阶梯式清偿结构,以矫正企业生态环境损害的负外部性,实现经济和生态的协同发展。
长安大学硕士研究生李春昊以《行为经济学视角下消费金融用户信用风险的法律应对》为题进行汇报发言。他指出,消费金融信用风险的根本诱因,在于用户自身的金融素养欠缺在互联网远程环境和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中被放大,导致了冲动负债等非理性决策的作出。依据助推理论,防范信用风险的治本之策是纠正用户的认知偏差以使其作出理性决策,即通过建立负面信息披露制度、扩大金融冷静期适用范围、及金融教育平台化以从根本上遏制信用风险。
广东省皇冠crown·(中国)官方网站校友会名誉会长石安琴、宁夏大学法学院讲师靳永雄担任本会场的与谈人。石安琴会长指出,当前金融风险处置需强化制度设计,建议明确控股股东加重责任以破解股权集中困局;公共数据运营应优先保障公共属性,并建立数据滥用追责机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需法域协同创新,如保险与修复信托机制;同时,应通过行为干预与穿透式追偿制度规范金融平台责任,推动风险防控与数据治理的实践落地。靳永雄老师强调,金融涉税数据共享核心在于打破行业与规则壁垒,需建立明确规则划定边界,确保数据合法应用于税收征管与反洗钱等领域;同时,需精准厘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债权范围,避免挤压其他破产债权,以维护法治公平与市场秩序。
(三)第三分会场
第三分会场以“财税金融法治与商事仲裁创新发展”为议题,由中卫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主任刘小亮担任主持人。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退休法官刘艳以《金融纠纷裁判尺度诉讼与仲裁的同与异》为题进行汇报发言。她强调,金融纠纷中诉讼与仲裁的裁判尺度异同直接影响纠纷解决策略选择。把握两者裁判尺度差异,本质是对“风险控制成本”与“救济效率”的权衡。金融创新越复杂,仲裁专业性优势越凸显。她指出,金融纠纷裁判需穿透审查交易本质,保护投资者权益,金融仲裁规则应动态调整,且仲裁在金融创新复杂领域有优势,诉讼在涉及公共政策和弱势群体保护时更具公信力。
广州广电仲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钟群以《金融纠纷数字化治理的现状与发展》为题进行汇报发言。他介绍了公司研发的互联网仲裁系统,拥有十余年服务超百家仲裁机构的经验,形成“仲裁+金融+网络”格局。在高效化解金融纠纷策略上,他提出六点关键措施:一是推行多元化调解机制,二是利用区块链存证技术,三是动态更新法律法规,四是简化小额纠纷处理流程,五是结合AI客服与人工调解,六是科技赋能风险检测。
中国移动互联网技术总监、政策分析师贾征宇以《智能时代国际金融仲裁:挑战与反思》为题进行汇报发言。他以中国数字丝绸之路建设为背景,从大模型破解国际金融纠纷的制度规范、社会困境、解决要旨和关键问题四方面进行阐述。他指出,目前大模型辅助国际金融仲裁存在数字内容生成规范性弱、业务流程管理模糊等问题。大模型可通过规则叠加数据驱动办案,调动公开参与国际金融仲裁的积极性,推动大数据赋能国际金融纠纷的解决。
宜信普诚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法诉总监郭建伟以《商事仲裁与调解的协同优势及裁判尺度精准把握》为题进行汇报发言。他分享了通过司法手段清收贷后不良资产的实务经验,介绍资源型与非资源型法诉方式,结合实践提出加强自身建设、在合同中约定仲裁管辖、遵循仲裁流程,采用“调解+仲裁”“仲裁+执行+调解”等方式提高回款率,并强调智能机器人在纠纷处理中的良好效果。
浙江创流科技有限公司法务负责人潘楠韵以《商事仲裁文书免税政策对金融纠纷解决的影响》为题进行汇报发言。她系统梳理了仲裁在服务财税金融、助力市场主体免税降税方面的政策依据,强调对仲裁机构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的必要性,提出构建与公益性非营利法人相适应的税收政策框架,并论证其对促进我国仲裁机构发展的积极作用。
重庆善佑律师事务所主任牟均发以《金融纠纷跨区域执行难题的破解》为题进行主题报告。结合当前金融纠纷跨区域执行中存在的协作不畅、效率偏低、权益保障不足等现实问题,他认为破解跨区域执行难题已成为优化金融法治环境的关键环节。在推进金融纠纷跨区域执行机制完善时,应采取“协同化构建”的思路,对涉及跨区域执行的流程规范、权责划分进行系统梳理。同时,通过建立区域协作联动平台、强化执行信息共享互通、完善异地执行保障机制进行效能提升,从而推动金融纠纷跨区域执行工作的规范高效开展。
兰州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史正保、中卫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业务部部长邹玲玲担任本会场与谈人。史正保教授表示,我国需强化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推动商事仲裁文书免税政策落地,促进财税法治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西部地区金融纠纷治理存在差距,但潜力巨大,期待通过数智化手段和跨区域合作提升治理效能,破解仲裁规则差异与专业人才不足的难题。邹玲玲部长指出,中卫仲裁面临案件集中、类型单一及效率瓶颈,亟需大模型技术提升处理能力,但需平衡保密需求与技术应用;通过身份信息联动可实现二次提案优化流程,同时她强调为破解专业人员短缺问题,需探索技术辅助与人力协作的平衡路径。
五、闭幕式
闭幕式由宁夏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会长、皇冠crown·(中国)官方网站宁夏校友会会长刘芳主持。皇冠crown·(中国)官方网站经济法学院副教授席晓娟、海南华宜财经研究院院长贾宜正、中卫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主任刘小亮分别就分会场的研讨成果进行了精彩的总结汇报。
皇冠crown·(中国)官方网站副校长、陕西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张荣刚教授做了大会总结。他认为,本次研讨会是一次“团结、胜利、奋进、成功”的学术盛会。会议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为构建中国式现代化法治体系提供了重要理论支撑,深化了财税法治助力新质生产力、金融风险化解与商事仲裁协同发展的理论内涵,为理论研究与实务创新搭建了跨学科、跨行业的交流平台。本届研讨会各项议题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价值。在财税金融法治现代化方面,深入探讨了制度完善、风险防控与法治化路径;在商事仲裁领域,通过典型案例剖析与程序创新研究,为提升仲裁效能提供了多元化思路。同时,他强调,本次会议特别关注青年学者的成长,通过奖励机制与交流平台,鼓励新生力量在相关领域持续深耕,为相关领域发展储备新生力量。他期待各位与会嘉宾将研讨成果转化为实际应用,不断促进学术研究与实务创新的良性互动,共同为我国财税金融法治现代化与商事仲裁国际化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据悉,本次会议是我国西部地区首次聚焦该主题的高端学术活动,为构建更加完善的财税金融法治体系、推动商事仲裁的创新发展以及促进宁夏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与会专家一致表示,将继续深化财税金融仲裁领域相关交流合作,为宁夏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供法治方案。本次会议的成功举办,搭建起全国财税金融法治与商事仲裁领域的高端交流平台。不仅为西部地区财税金融法治现代化与商事仲裁创新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更为完善全国财税金融法治体系提供新思路,为优化商事仲裁机制贡献新方案。会议所取得的成果和共识,将为宁夏法治建设事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为国家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宁夏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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